背后的政府令
“执法者”挥着一份文件,说,是市长让拆的
来到温玲门前的强拆队,是司同义的项目部组织的。
他们手持“尚方宝剑”———商户们说,在4月3日晚的强拆事件中,“执法”队员挥着一份文件:“是赵建才让我们拆的!”
赵建才是郑州市市长,那份文件是《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
司同义的项目部整治牌匾,“法律依据”便是这份政府令。
这份政府令称,《郑州市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和夜景照明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3月14日开始施行。
司同义说,为了出台这个管理办法,市政局一共拟了6天。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霓虹灯、门头牌匾应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
司同义认为,这是政府授权市政局对店铺牌匾进行统一设计、管理。
按司同义的规划,牌匾要统一色调:东西大街文庙以东,以暖色调为主,以西,则主打冷色调。
牌匾的位置也要统一:“应设置在一层门楣以上,二层窗户线以下”,“上下一条线,伸出一个面,距地一样高”。
对牌匾的材质也有要求:必须采用高品质、高品位的,禁止“低档”的。
市政局还计划统一标志:在文庙附近店铺围墙上,全部装琉璃瓦,沿街商铺牌匾右上角,全部喷上篆书的“商”字。
还计划建雕塑,灯具市场门口立一个灯具雕塑,玻璃市场立一个玻璃雕塑,水暖器材市场,则立一个大水龙头雕塑。
“我追求的效果是,随便在东西大街上拍张照片,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东西大街。”郑州市市政局负责人曾告诉媒体。
司同义说,这次整治力度很大,供电、通信、邮政等部门的设施也在整治之列。网通在东西大街共有50个电话亭,他们通知网通只能保留10个,网通未理会。4月4日,司同义让人通知网通:“今天再不拆,电话亭就是我们的了。”
当夜,50个电话亭全部被用电焊机齐地切掉。
“网通公司现在想要回电话亭。”司同义说,“要回可以,但拆除的人工费,网通必须给我出了。”
“我们对他们已仁至义尽。”司同义称,拆前给商户发文件、解释,也给了充分时间。
按计划,4月8日新郑祭祖大典前,东西大街的整治工作要完成。因阻力较大,又延期至4月15日。
这让司同义和他的项目部,压力很大。
创文明城市的重任
管城区一份文件显示,完不成任务,挂上“黑旗”者,主管党政副职一律停职
司同义带领的整治项目部,归郑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工程指挥部管理。
指挥部由郑州市副市长穆为民负责,下辖50个项目部。其中,9个项目部的工作是打造“十大精品街道”。
司同义负责的东西大街和郑汴路,便是“十大精品街道”之一。
司同义说,打造精品街,直接原因是“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需要”,深远地说,是为“在有3600年历史的商都,打造城市名片”,像上海的南京路、武汉的江汉路那样。
有商户质疑,统一牌匾就是文明城市?司同义回应,文明分两种形式,内在的精神和外在的形象。不能说统一牌匾,整治街景便是文明城市,但是文明城市一定不能杂乱无章。
对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简称“创建”),市政府实行台账制度,具体路段和店铺落实到人头,完成情况直接与考核挂钩。作为市政局分管规划的副局长,又是东西大街整治项目部经理,司同义说,任务必须完成,否则,“不用等年终考核,一个月的进度完成不了,就有可能随时拿下”。
管城区委宣传部的一份文件显示,完不成创建任务者,五天口头警告,十天“黄旗”警告,十五天“黑旗”警告。凡挂上“黑旗”者,主管党政副职一律停职。工作不力,拖创建后腿者,正职一律免职。
据当地媒体报道,郑州市政府今年计划对158个项目投97.08亿元,其中,城建项目占83.76亿元。
据司同义讲,东西大街的整治,政府先期出资4000万元。
腾出的广告位拍卖
一位资深广告人估算,广告权收归政府后,年广告总额保守估计有数十亿元
在花大钱整治牌匾的同时,政府被指责“与民夺利”。
据司同义讲,腾出的广告空间,政府将统一拍卖给广告公司,“政府、广告公司和业主,将参与广告的分红”。
这让商户们很担心———若别的品牌从政府拍下广告权,设了大广告牌,“生意就没法做了”。
橱柜商户兰红说,若按要求改,她的牌匾也就50厘米高,“夏天树叶一繁茂,路上的人根本看不到招牌。”
兰红等商户还提出,他们经营的是连锁品牌,总部对装饰有统一规定,达不到标准,将可能被撤销加盟资格。
对此,司同义称,政府考虑到了,连锁品牌可用特殊标志和颜色,但牌匾的规格要与其他商户统一,而且“必须经过我们批准”。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2004年6月《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市政局已不再拥有对户外广告的审批权和年审权。
现在,有了那份政府令,司同义表示,在“创建”的形势下,市政部门要以“事后监督”的方式,来弥补四年来缺位的“事前审批”。
在市长签署172号令前5天,3月9日,市政局呈送市政府的文件中,请求将牌匾霓虹灯广告的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其中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归市政局审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