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王者,明之以大道,德之以本道,达之以小道
明之以大道
大道者,可明(通晓)之,然后顺之,唯不可为(改变、违反)之。
品牌之大道者,品牌之外,品牌生态是也。
品牌生态者,供需之衡是也。
顺之于大道者,损有余(舍供大于求)而补不足(增求大于供)是也。
品牌之大道者,顾客所需与其之变也。
变者有其道,道动于内外之变。内者,顾客之资也。资者,财、物、时、性、质、知、境等是也。外者,市场之供也。供者有其三,一为物之用(功能),二为人之侍(服务),三为文之滋。
故明于品牌之大道者,必察于内外之变,然校之于各人之本道(生命发展规律,即为消费动机发展规律)也。
欲明品牌之大道者,难于明各人之本道也。难明人之本道者,非难于财、物之变,非难于物之用、人之侍之变而生所需之变也。难者,难在无形、难在其心。
德之以本道
自然之物,本道天定之。自然大道之衡依于自然之万物,故万物之本道(本质)合于德。
人之有为之物品牌者,生于无性(本道),而待定之。
定者,莫不望其极也。固有德者顺大道待容之大而不自为大,择己所能之大而不强其大,故能成其大(强大)。而无德者唯其心欲之大而莫顾于大道,故大道常不容,己能常不达,故不能成其大(强大)。
择品牌之本道(本质)者同于耕者择其种。
择种者,先视地之适种,再视己之所能,后择己之利大者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