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品牌实验室(http://brand.icxo.com)消息:这个夏天,《变形金刚》给广大的中国观众带来了两场盛宴:一是电影,二是广告。对于广告人来说,植入式广告已经不算什么新鲜的东西。然而对于广大的观众来说,当各大报刊、门户网站都借着《变形金刚》的人气大做关于植入式广告的文章时,这一广告人、企业与制片方携手编织的传播“诡计”,终于算是铺天盖地地来了! 福兮?祸兮?一时间难以定论。 可以肯定的是,透过荧屏和网线,一定又有无数的广告主开始认识,或更深入地去体验植入式广告。对于有志于从事植入式广告的广告人来说,这是好事,将来去给客户提案时,《变形金刚》将成为很好的范例。然而不幸的是,为数众多的观众也被同时启蒙了——广告人是多么期望自己的传播手段“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啊,最好的广告是完成了广告的效果又不被观众当广告来看。当传统的广告形式越来越难以获得消费者的关注时,我们曾期望植入式广告成为下一片蓝海,不过现在看来,即便是对于植入式广告,浑水摸鱼的手段也得升级了。 当然,这种可能因观众的抵触而带来的不幸在中国暂时还没有夸大的必要,来自各大网站的相关信息多少有一些片面。一条来自美国著名影评网站“烂番茄”的信息被广为传播,该网的网友们仅仅给《变形金刚》打了59分,称该片是“为了推销车、玩具和战争而进行的一次令人作呕的、强势灌输的商业行为”。 没错,这是一部充斥着汽车、玩具和其他诸多知名品牌的商业大片,这是通用汽车公司处心积虑的名车秀,这是“孩之宝”的玩具总动员,这是拥有诺基亚、eBay、苹果电脑等顶尖品牌客串出演的视觉巨制……但是这一切,就足够成为诘难《变形金刚》的理由了么?当片中的小女孩手捧“孩之宝”的玩偶询问擎天柱是否是传说中的牙仙时,新东安影院没有嘘声。 说到底,艺术是广告的手段。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广告人,不是艺术的卫道士。 目前我们最需要讨论的,不是植入式广告要不要做,而是怎么做的问题。当国内的观众已经对粗糙的国内植入式广告麻木时,《变形金刚》上映的意义就远不是一部电影那么简单了。 植入式广告由来甚久,其所涵盖的内容也甚为宽泛。在这里,我只想和大家讨论出现在影视作品中的植入式广告。国内的荧屏上从来不曾缺少植入式广告的踪迹,每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小品节目的餐桌上照例会有一瓶茅台酒,而所谓“主持人服装由某服饰提供”这样的台词,更已经是屡见不鲜。如此浅显的植入式广告铺天盖地,然而你曾见过中国的观众因此愤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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