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限制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新闻炒作成了烟草品牌的不二法门,为了达到传播的目的,他们甚至不惜忍受舆论的批评。继南京卷烟厂的至尊南京以一句“厅局级的享受”的广告语吸引了舆论眼球并遭至群起而攻以至于最终撤掉路牌广告之后,武汉卷烟厂的天价香烟又粉墨登场。 武汉烟草集团推出的黄鹤楼系列“漫天游”、“1916”等高价香烟中,最高档的达到3000元一条(5包),每支烟的价格达到30元。而国家烟草专卖局在日前回应这一问题时的态度则是“不支持、不提倡”,这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烟草主管部门也很难干预企业的定价行为。 百度一下天价香烟可以发现,对这一事件的新闻报道仅仅源于《楚天都市报》和《法制日报》,但其引发的媒体转载率以及相关评论却多不胜数,百度的搜索结果显示相关网页已经超过30万篇,展现出巨大的新闻穿透力。而这种广告效果,不正是众多烟草品牌梦寐以求的么? 审视初始的新闻报道,可以发现预设的新闻导火索——“引发了市民的抢购热潮,经常还买不到”以及“吸天价香烟者多为公务员”,毫无疑问,这种抢购现象以及背后掩盖着的礼品消费、官员消费最能挑动舆论“仇腐”的神经,从而具备了再次传播的张力。 而这次烟草专卖局的回应报道同样还是出自《法制日报》,尽管只是六个字,却足以成就一篇新闻报道,让天价香烟再次得以传播,在这种推波助澜的新闻关注中,烟草专卖局也在客观上沦为天价香烟传播的道具,以至于笔者在撰写此文时也不得不对其进行一次再传播。 就在这此起彼伏的批评和置疑的舆论氛围中,黄鹤楼的天价香烟声名鹊起,而若用广告达到同样的效果则要花费不知多少倍的代价,可以推测的是,这一事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场精心准备的策划,甚至排队抢购根本就是一场人为制造的假象,是为了供媒体传播所预先设计的噱头。 自从2006年1月控烟公约在中国生效以来,烟草广告遭到更加严格的限制,根据《公约》规定,企业广告是否烟草广告将以是否直接或间接鼓励他人吸烟为其主要判断标准。在《公约》批准生效后的5年内,广义性烟草广告将被广泛禁止,这种广告封杀不得不逼迫烟草企业另辟传播蹊径,而省钱省力的新闻炒作则成了烟草品牌的首选传播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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