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品牌 名人广告 注意 问题 品牌塑造 品牌推广
中国奥运金牌选手在国际竞技舞台上扬眉吐气,风风光光的凯旋返抵国门后,又掀起了一阵“品牌代言人”抢角旋风,各家企业竞相重金礼聘这些在运动场上缔造非凡成就的英雄、明星们为品牌拍广告、参加各种品牌活动,似乎只要品牌跟这些奥运英雄、明星沾上边,即能让产品狂销大卖,事实果真如此吗?
苹果计算机推出12英吋和17英吋“威力系列”笔记型计算机(Powerbooks), 找来了著名演员佛尼.卓伊尔(Verne Troyer)和NBA休斯敦火箭队当家中锋姚明,拍了一支创意十足的广告片(请参阅下图)。如果你认为苹果找这两位当今在美国红的发紫的名人为其笔记型计算机大打品牌广告,那你错了! 苹果是以对比的方式来说明产品的大、小特征,特别安排了长人姚明使用12英吋的迷你计算机,小矮人佛尼使用17英吋的大型计算机。该广告片一投放出来即造成共鸣的震荡效果,但请大家注意,“名人”并非传播焦点。
在佛尼和姚明之前,苹果的营销策略是“品牌转换”,以“非名人”的广告表现手法,强调一般消费者使用视窗计算机(Windows PC)所遭遇的问题,如果转用苹果麦金塔计算机(Mac)即可轻易地获得解决。在完全没有名人背书的情况下,诉求照样扣人心弦,产品照样大卖特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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