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实习期间,我有幸参与了国内第一家蜗牛冻肉产业化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的前期筹建工作。给我印象很深的是A企业在给产品命名时的“商品品牌策划”行为,并引起了我对商品品牌的商战功能进行了深入思考,进而对商品品牌策划思路有了一个初步认识。
缘起:对一个商品品牌名的关注
A企业曾经在外地对蜗牛食品和蜗牛产业研究多年,发现制约蜗牛食品产业化的瓶颈是蜗牛冻肉的卫生指标。一是蜗牛每天都要进食泥土,从中吸取微量元素,其中一部分是有害的重金属,还有对肝脏很有害的铜元素。它们几乎全部严重超标,很难排除。二是蜗牛的黏液难以清洗,蜗牛长期生长在高温潮湿、黑暗的环境里,靠自己的黏液分解微生物,伴随有腐烂发臭的味道,常规清洗后仍旧有一股夹汗味。除了法国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人习惯这个味以外,绝大多数国家的人都不习惯。过去的蜗牛冻肉都是小规模的作坊式的常规清洗,甚至是厨师自己动手清洗。
经过大量的实验之后,A企业取得了成功,开发出了“蜗牛消毒清洗液”并申报了国家发明专利。在选择市场区域时,因看好上海市年400亿元销售额的餐饮业市场和年1400亿元的“吃的商品”的消费水平,以及上海市场的辐射能力,A企业决定进入上海。
首先开发的产品就是蜗牛冻肉产品,经国家权威部门检测,送检样品的卫生品质接近FDA标准,特别是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未检出”,完全可以生吃。A企业将其商品品牌命名为“真我牛”,商品类别为“法式本真蜗牛”,商品形态为“冻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