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商经营的“永和豆浆”近日被大陆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第一家列名其中的中国大陆台商餐饮业。
中国“驰名商标”审核标准包括年度营业额、广告量、税额、市场分布等,申请的企业必须先依序先获得地方“知名品牌”、省级“著名品牌”,然后才可向中国工商总局申请“驰名商标”。
“永和豆浆”国际连锁事业公司总经理林建雄向中央社表示,获得驰名商标等于是对该公司近十年来在中国大陆努力拓展业务及商誉的肯定。
他说,更重要的是,由于中国大陆仿冒问题严重,为了“打假”必须自行逐一到各个省市诉讼,而取得驰名商标后,便由中央通令各个省市主动查察、取缔,可以省下不少诉讼程序。
林建雄说,先前“永和”豆浆商标争议案,虽然九月间在浙江宁波的两起案件被驳回,依行政程序还是要继续上诉,相信在得到驰名商标后,应该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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