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由头:据报道,曾参与《行政许可法》等多项国家立法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对中国名牌评选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他认为,“如果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名推委)真把评选名牌作为一项制度推进的话,我们就要质疑它的合法性。”(见本报昨日A20版)
看到这则消息,第一感觉就是终于有对名牌评选说不了,原来名牌评选的合法性都有问题,这怎么让人相信那些评出来的名牌呢?专家的质疑值得关注,更值得我们深思。
○初衷是对的但却挑战了人们的常识
□郭之纯
我想,只要稍具下等汉语水平的人们,对“中国名牌”这个字眼也应是能够理解的,一句:被称为“中国名牌”的产品,应该是得到了多数“中国”人的认可,所以必须建立在完善的统计结果的基础上。
当然现在知道,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霸”去“中国名牌”这个词,其初衷也许是很好的,虽然其已经被专家指出有违法嫌疑。据悉,这个推进委员会的行动纲领是“在我国具备比较优势的加工工业中,加快形成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具备国际竞争力、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大规模制造能力。”(该委员会主任林宗棠2002年与新华社记者的访谈)但是,良好的初衷并不代表做法的合理:你当然可以对某些品牌加强监督或扶持,争取让其成为“名牌”;当然也可以进行内部的评选,并把评选结果公诸于社会。但何必非要使用“中国名牌”这个如此直截的“大众词语”呢?何为“中国名牌”,人们是有个常识的看法的,这不是对人们常识的挑战吗?
○名牌是好的也不要无视大家的智商
□之乎
说句刻薄的话,这像是对“中国名牌”这个词语的“劫持”或“霸占”。当然,近些年被“劫持”的词语并不止此———比如“驰名”、“放心”、“信得过”等词命运也差不多,我们这些被称做“上帝”的消费者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这边有人声称评出了“中国名牌产品”,那边有人声称某某品牌是“中国驰名商标”,还有人自称是“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某某处是“购物放心商场”……“上帝”还没有发话(也根本就不让“上帝”发话),就有人替“上帝”自作了主张,简直就是“挟上帝以令诸候”。当然,这些“好词”并未全部为其使用者争光,比如某市(郑州)的“购物放心商场”就曾大大地出了一回丑,不仅被一名消费者(葛锐)告上法庭,还连带上了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引起舆论的哗然指责。
为了消费者的感情,同时也为了汉语言的纯洁,请快把“中国名牌”等汉字的常识理解还给消费者吧。不要太过无视大家的智商。
○“名牌评选”的实质一个没取得行政许可的“黑孩子”
□毛天祥
既然真正决定名牌产生最主要的要件是消费者的认可和市场选择的结果,那么是否“名牌”岂能由政府说了算呢?毕竟,政府作为市场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充当的是裁判员的角色,应该对所有企业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然而遗憾的是,在我国,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隶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显然属于政府机构,却还是承担起评选名牌产品的重任。难怪世界品牌实验室专家组成员袁浩东先生曾直言不讳地说:“这是政府寻租的具体表现!”
正如张树义教授所质疑的那样,“名推委”把评选名牌作为一项制度来推进,有没有取得“准生证”呢?设定名牌评价的权力又来源于哪里呢?其实,名牌认定是对产品的质量、信誉等进行认可,并不具备行政许可的特征。由此看来,我国各级政府正在大张旗鼓进行的所谓“名牌战略”和“名牌评选”,既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也是一个没有取得“行政许可”的黑孩子。既然如此“吃力不讨好”,那政府为何不退出名牌评选?